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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大国税发[2002]94号
颁布时间:2002-04-22
2002年4月22日 大国税发[2002]94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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