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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大财法[2004]450号
颁布时间:2004-11-26
2004年11月26日 大财法[2004]450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1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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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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