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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4]68号
颁布时间:2004-08-02
2004年8月2日 大地税函[2004]68号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 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4]8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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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减台球保龄球税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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