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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6]10号
颁布时间:2006-03-07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政发[2005]3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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