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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土耳其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的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

内地税函[2006]10号颁布时间:2006-05-15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土耳其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的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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