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内蒙古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对外修理修配业务有关退(免)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内国税出函[2005]17号颁布时间:2005-04-27

     2005年4月27日 内国税出函[2005]17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对外修理修配业务有关退(免)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256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对外修理修配业务有关退(免)税问题的批复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