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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内地税字[2004]176号颁布时间:2004-08-02

     2004年8月2日 内地税字[2004]17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所机构,东风场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的批复》(国税函[2004]8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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