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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加强反避税工作情况的通报
内地税函[2004]40号
颁布时间:2004-09-13
2004年9月13日 内地税函[2004]4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加强反避税工作情况的通报》(国税 函[2004]9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加强反避税工作情况的通报(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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