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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机电产品优先办理退税的通知

内国税出字[1996]17号颁布时间:1996-01-08

     1996年1月8日 内国税出字[1996]17号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机电产品优先办理退税的通知》(国税发 [1995]2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转 告区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机电产品优先办理退税的通知4204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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