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内蒙古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

[96]内财工字第436号颁布时间:1996-05-30

     1996年5月30日 [96]内财工字第436号 自治区各有关厅、局,各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工字[1996]41号,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你们,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培训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