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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
[96]内财工字第436号
颁布时间:1996-05-30
1996年5月30日 [96]内财工字第436号 自治区各有关厅、局,各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工字[1996]41号,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你们,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培训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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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神华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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