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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摩托车胎暂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内国税流字[1996]113号颁布时间:1996-03-06

     1996年3月6日 内国税流字[1996]113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摩托车胎暂减征消费的通知》(财税字 [1996]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摩托车胎暂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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