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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摩托车胎暂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内国税流字[1996]113号
颁布时间:1996-03-06
1996年3月6日 内国税流字[1996]113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摩托车胎暂减征消费的通知》(财税字 [1996]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摩托车胎暂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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