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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发[1997]12号颁布时间:1997-01-08

     1997年1月8日 内地税发[1997]1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担任直接管理职务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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