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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越南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

内国税外字[1996]561号颁布时间:1996-11-19

     1996年11月19日 内国税外字[1996]561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越南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 (国税发[1996]18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越南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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