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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内国税流字[1997]31号
颁布时间:1997-01-28
1997年1月28日 内国税流字[1997]31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6]7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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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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