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内蒙古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十五”期间外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呼市国税流字[2004]26号颁布时间:2004-02-25

     2004年2月25日 呼市国税流字[2004]26号 各旗县区国家税务局、专业机构: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外 汇借款项目以税还贷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国税流字[2004]20号转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外汇借 款项目以税还贷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