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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所字[1997]582号颁布时间:1997-11-07

     1997年11月7日 内国税所字[1997]58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字[1997]75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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