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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农村金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信用社因体制改革导致资产增减变化财务处理的通知

内国税所字[1997]431号颁布时间:1997-08-15

     1997年8月15日 内国税所字[1997]431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信 用社因体制改革导致资产增减变化财务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97]112号) 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信用社 因体制改革导致资产增减变化财务处理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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