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内蒙古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黑色金属原材料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内国税所字[1997]141号颁布时间:1997-04-04

     1997年4月4日 内国税所字[1997]141号 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黑色金属材料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 准的通知》(国税函[1997]143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