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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税收会计统计处理事项的通知
内国税函[1998]174号
颁布时间:1998-09-28
1998年9月28日 内国税函[1998]17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税收会计统计处理事项的通 知》(国税函[1998]5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抓紧布置,确保在 1998年11月编报10月份税收快报和税收会统月报表前,将有关报表项目及计 算机参数调整准确。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税收会计统计处理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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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会计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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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行政复议案件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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