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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比利时王国政府关于修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议定书的附加议定书生效的通知

内国税外字[2000]19号颁布时间:2000-05-31

     2000年5月31日 内国税外字[2000]19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比利时王国政府关于修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和议定书的附加议定书生效的通知》(国税发[2000]73号)转发给你们,请 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比利时王国政府关于修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议定书的附加议 定书生效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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