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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办事处发票领购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外字[2000]35号颁布时间:2000-08-30

     2000年8月30日 内国税外字[2000]3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办事处发票领购使用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税发[2000]140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办事处发票领购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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