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内蒙古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西平果县国家税务局截留税款等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内国税法字[2001]4号颁布时间:2001-02-19

     2001年2月19日 内国税法字[2001]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西平果县国家税务局截留税款等问题的通报》(国税 发[200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将《通报》及时传达到基层国税机关并认 真进行对照检查,要以此为鉴,严禁此类问题在我区国税系统内发生。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西平果县国家税务局截留税款等问题的通报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