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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息等所得减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外字[2000]44号颁布时间:2000-12-19

     2000年12月19日 内国税外字[2000]44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息等所 得减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196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务院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息等所得减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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