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内蒙古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

内国税外字[2000]42号颁布时间:2000-11-21

     2000年11月21日 内国税外字[2000]4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 发[200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