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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内财税[2001]487号颁布时间:2001-05-31

     2001年5月31日 内财税[2001]487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 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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