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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内财税[2001]601号
颁布时间:2001-07-06
2001年7月6日 内财税[2001]601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1]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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