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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列瑞丽海关为免税卷烟出口口岸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8]124号
颁布时间:1998-02-26
1998年2月26日 国税函发[1998]124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请求增列我省瑞丽海关作为计划内出口卷烟口岸的请示》(云国 税发[1997]128号)收悉。经研究,考虑到瑞丽海关是云南省出口卷烟的主要口 岸的实际情况,为了支持云南省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保证卷烟出口贸易的正常开展, 同意自1998年1月1日起对从瑞丽海关出口的卷烟办理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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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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