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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理调整阜新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2]33号
颁布时间:2002-04-27
2002年4月27日 国函[2002]33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阜新市市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辽政[2001]377号) 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阜新市细河区的韩家店镇和西苑街道的王营矿居委会划归阜新市海州 区管辖,水泉镇划归阜新市太平区管辖,长营子镇划归阜新市新邱区管辖。 二、将海州区的东苑街道,新兴街道的辽工大、新荣、恬静园3个居委会,和平 街道的花园、民族、中学、东风、园丁5个居委会,西山街道的兴工、西环、育新、 电工、丹阳、新建、四合、四保、局北、煤校10个居委会划归细河区管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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