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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1]69号
颁布时间:2001-09-12
2001年9月12日 国办发[200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 公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 如下: 组 长:吴邦国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李荣融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尤 权 (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光亚 (外交部副部长) 熊光楷 (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成 员:张国宝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 牛 平 (国家安全部副部长) 盛光祖 (海关总署副署长) 甘国屏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国家经济贸易 委员会主任李荣融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 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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