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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1994]外经贸技发第406号
颁布时间:1994-08-22
1994年8月22日 [1994]外经贸技发第4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外经贸部、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请批转〈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优化 外贸出口商品结构的若干意见〉的请示》([1993年]外经贸技发第321号) 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问题的批 复》(国函[1994]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有关具体政策将陆续制订下发。 附件:
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问题的批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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