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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组织我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旅国际发[1990]202号
颁布时间:1990-12-06
旅国际发[1990]202号 国旅、中旅、青旅三总社,广东、福建省旅游局,广东、福建省中国旅行社: 经国务院原则同意,目前暂由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中国旅行社总社、青年旅行 社总社、广东海外旅游总公司、广东省中国旅行社、福建省海外旅游实业总公司、福 建省中国旅行社共七家组织我国公民到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三国旅游。为了有秩 序地开展 此项业务,我局经商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组织我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的 暂行管理办法》。现将该“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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