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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有关开办我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游业务几个文件的通知
监二(一)[1991]351号
颁布时间:1991-06-27
1991年6月27日 监二(一)[1991]351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国家旅游局“旅国际发(1991)082号”《关于落实〈关于组织我国 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的暂行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和“旅国际发(1991)0 98号”《关于开办我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业务的通知》转发你关,供参阅。涉 及海关对出国旅游的我国公民进出境行李物品管理事宜,请严格按照“署监二[19 90]1302号”《关于实施〈海关对出境旅游人员出入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一、旅国际发[1991]082号文 二、旅国际发[1991]098号 三、旅国际发[1990]202号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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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实施“海关对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药材、中成药出境的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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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关于组织我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的暂行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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