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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大连石油集团公司财务关系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的通知

财经字[1998]298号颁布时间:1998-11-26

1998年11月26日 财经字[1998]298号 大连市财政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你们报来的大财工字[1998]239号、中油财字[1998]第98号文 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 司有关石油公司划转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8]14号)精神,大连石油集 团公司无偿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大连石油集团公司的财务关系自1998年1月1日起划归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管理。有关财务指标划转的具体数据以1997年财政部门批复的决算 数为准,其中:资产总额36923万元,负债总额20179万元,所有者权益1 6744万元(其中:实收资本6546万元,国家资本金6546万元)。 二、同意将大连石油集团公司的国家资本金6546万元合并为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公司的国家资本金,并将合并的国家资本金作为对大连石油集团公司的长期投资。 同时,大连石油集团公司反映为国有法人资本金。 三、同意大连石油集团公司以1997年实际上交所得税174万元为基数,上 划中央财政。此项划转暂不调整大连市现行财政体制上解基数,在办理年终决算时, 单独结算。 四、大连石油集团公司1998年已交入地方金库的企业所得税,请速就地办理 转交中央金库手续。 五、大连石油集团公司自1998年11月起,财务指标快报和企业年度财务决 算统一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汇总按规定报送财政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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