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湖南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教师资格考试收费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财综[2006]63号颁布时间:2006-10-23


省教育厅,各市州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教师资格考试收费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