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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200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
湘财统[2003]10号
颁布时间:2003-12-02
2003年12月2日 湘财统[2003]10号 省直有关部门、行业管理办、企业(集团)公司,各市州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加强200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财统 [200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 并遵照执行。 一、省直各部门、行业管理办、企业集团公司和各级财政部门在2003年度企 业会计决算报表的编制中,要统一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3年度企业会 计决算报表的通知》(湘财统[2003]8号)规定精心组织,全面、高质量完成 200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须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年度会计报表的国有企业,省直企业应于12月31日 前向省财政厅提交年度审计备案报告。市州企业向市州财政部门提交年度审计备案报 告。 附件:
财政部关于加强2003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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