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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升挂和使用国旗管理的通知 (穗府办[1999]7号)
穗府办[1999]7号
颁布时间:1999-02-10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升挂和使用 国旗管理的通知》(粤府办[199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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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的通告 (穗府[199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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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99年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和对出口实行奖励的通知 (穗府[199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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