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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陕国税函[2005]558号颁布时间:2005-12-13


西安、渭南、宝鸡、咸阳、延安、榆林、汉中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9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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