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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税务机关在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协作配合的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6]18号颁布时间:2006-02-14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检察机关 税务机关在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协作配合的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0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联席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加强与当地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与沟通,共同做好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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