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1999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发[2000]036号
颁布时间:2000-01-11
2000年1月11日 市国税发[2000]036号 市国税一分局、二分局、灞桥分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1999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 通知》(陕国税函[1999]33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一九九九年军用特种车辆准予免税清单(陕西) 附件: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1999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
(3)
上一篇: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1999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