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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财税[1999]034号
颁布时间:1999-10-13
1999年10月13日 陕财税[1999]034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9]26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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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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