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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停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0]080号颁布时间:2000-04-07

     2000年4月7日 陕地税发[2000]080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停征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0]5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请将文后附表按要求填 列,随同陕地税发[2000]043号文总结材料于7月底以前上报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停征工作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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