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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批)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0]194号颁布时间:2000-08-09

     2000年8月9日 陕地税发[2000]194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 (第三批)的通知》(财税[2000]3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 批)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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