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15日 市地税发[2000]86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欠税清缴工作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0]4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局如何做好该项工作提出以下
几点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根据三部委(
财税字[1999]299号)及省局的文件精神,各单位要
对干部进行传达学习。
2、各局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拟成立以柴宝成副局长为组长,王
森寿、李新民、王坤让为成员的欠税清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财
产行为税处。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保证此项欠税清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凡适用零税率的项目,仍应继续按
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坚决杜绝政策搭车,从而造成应征税款流失的问题发生。
4、各单位应在6月28日前,将清理欠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情况总结连
同汇总统计报表(格式内容详见转发文件附表)一并上报市局财产行为税处。
附件: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欠税清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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