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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地税发[2000]84号
颁布时间:2000-04-11
2000年4月11日 市地税发[2000]84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并注意收集有关情况和问 题,及时上报市局。我市具体操作办法待省局实施细则印发后制定下发。 附件: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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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三年减按15%税串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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