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发[2001]256号颁布时间:2001-11-12

     2001年11月12日 市地税发[2001]256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税 [20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 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