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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税营改增问题集锦(一)

录入时间:2016-04-07

  一、我想了解安徽从何时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及到哪些行业?

  答:安徽省从2012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及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金融业、房地产与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自2012年10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自2014年1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电信业自2014年6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房地产与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

  二、我想了解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哪些增值税税率?

  答: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以下几种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业、邮政业、房地产与建筑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

  (四)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三、我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四、我想了解增值税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的范围有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金融业、房地产与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五、我想了解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答: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四)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六、我公司兼营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如何计算销售额?

  答:如您兼营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如未分别核算的,是不得享受免税、减税优惠政策的。

  七、我公司企业所得税主管单位是地税,营改增之后,是否需要调整主管单位至国税?

  答: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做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同时,企业若为营改增纳税人,不再调整其企业所得税主管单位。

  八、我是一般纳税人,想了解哪些凭证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答: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以外,应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四)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九、我是一般纳税人,想了解哪些情况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答: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十、我想了解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哪些应税服务是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十一、我公司提供的应税服务可以适用免税优惠政策,但我想放弃免税,可以吗?

  答:如您提供的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是可以放弃免税、减税的,但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如您纳税提供的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零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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