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法规解读 > 正文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解读《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现行有效、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录入时间:2015-03-04

  为保证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2014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发布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现行有效 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一、《公告》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保证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结合上级文件清理结果和税收工作实际,广泛征求相关起草部门意见,对2014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公告》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公告》的制定依据包括《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等文件规定。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告》的主要内容是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2014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结果,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84份,其中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71份、部分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3份;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32份,其中全部内容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6份、部分内容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6份。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