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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减免税普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4]169号颁布时间:2004-08-05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地级市地方下辖直属机构,区直属税务分局:
  为了保证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减免税普查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广西地税的实际情况,现将开展减免税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减免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地税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减免税普查,充分认识开展减免税普查的重要意义,要成立由局领导挂帅,由征管、税政、计算机中心、计会等部门组成的减免税普查工作小组,认真安排好各项普查工作。为了加强对减免税普查工作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区地税系统减免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蒙启华
  组员: 刘贵平  莫树荣  周丽琼  王庆华  裴朝伟  沈东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统处,联系电话:0771-5538133  联系人: 农基伟  蒙莉
  二、各级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开展普查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沟通、配合和信息交换,以保证普查资料的完整。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区局将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减免税普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广西地税调研、广西地税网站上发布,基层税务机关要在办公场所张贴《公告》,《公告》由各级税务机关负责印制。
  四、各级税务机关业务部门要各负其责,落实各项普查工作。
  (一)征管部门负责《2003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的印制、发放、回收、填报辅导和数据审核工作,各市、县(市)地税局征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审核工作;如果纳税人以纸质报表报送《2003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征管部门要转换成电子文件并经审核无误后,送计会部门。
  (二)各级地税部门计算机中心负责减免税普查软件下载和安装。
  (三)税政部门负责在填报《2003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时涉及政策性咨询;
  (四)计会部门负责调查数据的整理、加工、上报和分析工作。各市、县(市)地税局计会部门要及时对征管部门报送的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加工、上报和分析。
  五、纳税人报送《2003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可以采取纸质报表方式报送,也可以使用从总局提供的网站下载调查软件报送。
  六、没有减免税事项的企业,也须填写“企业名称”、“税务登记号”并交回《调查表》。此类企业的纸质调查表无需录入到计算机中,只做参与填报凭证使用。《个体工商户减免测算表》由基层税务机关根据纳税资料测算后填报。
  七、所有调查表的格式以普查软件上的格式为准。
  八、各市地税局的税务机关代码由区局统一规定,各市地税局抽辖县(市)地税局的代码由市局自定。县(市)地税局统一设定为基层录入单位,各市地税局设定为汇总单位(市本级设定为基层录入单位)。具体代码见附表1。
  九、各级地税机关统一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减免税调查软件编报有关调查报表,该软件可以从区局网站:220.200.112.1(用户名和密码为:jt-user)中的‘会统报表’-‘2003年减免税普查’下载;也可以从总局网站下载:(网址:www.chiatax.gov.cn/xz.jsp)
  十、各市地税局必须在2004年9月25日前将有关调查表及普查报告报送区局,(用区局下发的代码和总局的减免税普查软件格式上报)网站:220.200.112.1(用户名和密码:jt-user)中的‘会统报表’。
  十一、各级税务机关对普查数据要认真负责,不行瞒报、虚报。区局将组织抽查,一经发现不如实上报调查数据的行为,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区局将对此次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通报。

附件:税务机关代码表

单位名称
代  码
南宁市地税局
225010000
柳州市地税局
225020000
桂林市地税局
225030000
梧州市地税局
225040000
北海市地税局
225050000
防城港市地税局
225060000
钦州市地税局
225070000
贵港市地税局
225080000
玉林市地税局
225090000
崇左市地税局
225100000
来宾市地税局
225110000
贺州市地税局
225130000
百色市地税局
225140000
河池市地税局
225150000
区局直属税务分局
225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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