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国家直属储备糖库和肉冷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4]134号颁布时间:2004-06-14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国家直属储备糖库和肉冷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