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汕地税函〔2014〕106号颁布时间:2014-12-11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
根据汕头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我市2013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645元。以上标准,请在贯彻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时依照执行。
上一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解读《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公告》
下一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报送《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的公告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